中華農業科教基金課程教材建設研究項目評審辦法
為確保中華農業科教基金課程教材建設研究項目的權威性、指導性,推動涉農院校課程教材建設,提高高等教育和職業教育人才培養質量,特制定本辦法。
一、評審組織
1.成立課程教材建設研究項目評審工作辦公室,負責組織評審工作。
2.成立中華農業科教基金課程教材建設研究項目評審專家組,負責評選工作。評審專家從農業農村部教材評審專家委員會中選聘。
二、評審原則
中華農業科教基金課程教材建設研究項目的評審,以有利于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為宗旨,立足基礎,兼顧專業,堅持公平、公正、公開的原則,堅持擇優、求精的原則。
三、評審程序
評審工作的基本程序:資格審查→專家初審→專家組終審→審核→公示→結果發布。具體如下:
1.資格審查:評審工作辦公室按要求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,提出符合申報條件的候選名單。
2.專家初審:在重點審讀的基礎上,提出評審意見。
3.專家組終審:經過評審專家充分協商與討論,提出候選名單。評審組負責終審。專家對候選名單按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,經評審專家2/3以上同意,方為有效。
4.審核:中華農業科教基金會秘書長會議對專家組終審結果進行審核。
5.公示:審核結果在中華農業科教基金會及農業農村部教材辦公室網站公示7天。
6.結果發布。
四、評審標準
1.項目意義:有創新性,能夠與學校的課程教材建設緊密結合,對提高教學質量有較高實用價值。
2.研究基礎:熟悉研究現狀,已有相關成果。
3.項目設計:目標明確,思路清晰,內容翔實,重點突出,論證充分,經費預算合理。
4.研究方法:研究方法科學、可行。
5.研究條件:項目組主要成員具有相應研究基礎,且完成本項目的研究能力和時間有保證;項目組分工科學合理。
五、評審要求
1.評審專家應遵守評審紀律,保守工作秘密,認真審閱各項材料,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,嚴格按照評審程序和評審標準對申報人員和申報材料做出科學、客觀、公正的評價。
2.參與評審工作的其他人員應堅持原則,遵守工作紀律,嚴格按照工作程序辦事,保守工作秘密。不得為申報人請托、游說,不得影響或干擾評審專家的工作,不得向無關人員透露工作信息和評審內容。
六、附則
本辦法由中華農業科教基金會負責解釋。